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5日
基金名称 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宝盈聚享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94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5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公告依据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7月29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
元) 1.0454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56,665,181.81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41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
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权益登记日 2024年8月6日
除息日 2024年8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8月7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将按2024年8月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额,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4年8月7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8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
理。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
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2)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
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4年8月5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根据《宝盈聚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时
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咨询渠道:
①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及详细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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